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捌佰万元整(大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省生态环境厅数据工程项目第 2、4、5 包 |
服务范围 | 第 2 包,包括成品软件配置、定制软件开发、数据治理开发、一体化组件能力复用等内容。 |
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略) |
服务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免费质保期 2 年。 |
服务标准 |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略)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略)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跃峰,王文联,王鹏飞,叶群桥,郑武,石惠,李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路**)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的(略)
6、必要的(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附件:(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