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内容:严格按(略),对**石化公司产生的釜残(废焦油)进行合规处置。需处置的釜残500吨/年
3.招标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相关标准要求,对**石化公司产生的釜残进行合规转移及处置。因本次处置的危险废物有再次利用价值,现对本次危险废物的处置服务以招标的方式进行出售。
4.项目来源及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明确规定,釜残属于HW11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略),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危险废物必须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5.服务周期:自前续(略),本合同开始履行生效。本合同提前完成合同要求的处置量或合同履约期满一年(未完成合同数量的,余量不再执行)合同即为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持有政府(略),经营范围需包括900-013-11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3.投标人:(1)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2)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的,投标人应(略),并承担转移运输责任,招标方不与运输单位签订任何协议。(3)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4)危险废物拉(略)(废焦油)的车辆,并严格遵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轨迹追踪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5)需在危险废物产生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及时拉运处置;(6)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总额的10%。
4.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办法,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循就近原则,投标(略),涉及跨省转移的需承诺配合招标方在1-2个月内,在移出地和接收地环保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取得政(略),否则招标人有权(略),重新选择中标人,对造成经济损失(略)
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资格审查中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要求追究其责任。
8.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略),须提供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运输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利用处置和运输单位有能力处置突发事件。
备注:(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不允许挂靠。否则,投标及中标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获取文件登记表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略)),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及缴纳资料费(500元/份)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文件获取成功后资料费概不退款。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导致招标过程中联络方式有误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略)
资料费汇入行:(略)
资料费汇款账号:(略)
汇款时需注明“(略) ”资料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时间),地点为(略)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略)。
3、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肆仟元(人民币4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保函、汇款。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投标(略),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略)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省**市城关区**路2号“鸿运茂”A塔13层1304号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信箱:(略)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