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零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略)
招标编号:(略)
江苏(略)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XZP(略)124
项目名称: 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零星检测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省盐(略)
招标条件
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零星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零星检测服务项目,具体(略)。 |
范围 | 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零星检测服务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略)号),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属检测能力表中应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略)2)表1、2中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2中项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规定的污染物(不含光气、二噁英),《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略)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略)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略)8)中所列项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略)-2018)表1中所列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所列项目(不含放射性指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略)1 )中所列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出具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违约或未被政府部门约谈、罚款、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如提供虚假声明的,作无效标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4-28 08:30 至 2024-05-08 17:30 |
获取方式 | 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至(略)报名(地址:盐城市范公路89号嘉园广场东区北幢17层窗口),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微信同号)。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14 15:(略)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详见(略)。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5-14 15:(略) |
开标地点 | 盐城市新龙广场7号楼7楼711室 |
其他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零星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4日15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盐南高新区生态办生态环境零星检测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5万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追加或调剂削减) 4.最高限价:单次检测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略)6〕397号)收费标准的60%。(本次报价按折扣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新龙广场6号楼)
联系人:(略)
电话:153051(略)6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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