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质灾(略) **市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市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略),项目业主为(略)。项目经南发改审批【2023】123号、【2024】29号文批准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略)万元,建设阶段分为**和改建。 其中**:包括踏勘选点、方案设计及(略)有开展监测站413处进行自查,对存在设备陈旧、监测能力不强、通信能力差、设备布设位置需调整等问题的台站进行改建,包括点位复核、方案设计及方案评审、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实施与并网运行5项重点任务;运维阶段包括运行维护(略) 2.3建设地点:**市(**区、延平区、**市、**市、**市、**县、**县、**县、政**)。 2.4招标范围: 2.4.1完成 65 处**监测台站建设工作; 2.4.2完成 413 处已建监测台站改建工作; 2.4.3 3193 台套监测设备三年运维、售后服务及应急响应(设备试运行阶段也需要应急响应)。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国自然**部制定的《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的监测方案设计、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监测数据通信及数据库建设、监测预警实施、质量管理与过程控制等技术要求;同时监测设备数据传输接入省或市级地质环境综合信息平台,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对实时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协助地方自然**和规划局做好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工作。设备安装完(略),设备在线率达到95%以上,杜绝(略),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承诺保修维(略)。 3.投标(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和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略) ②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略) 3.3 企业及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略) 2)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略)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略),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三家(含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8日08:00:00至2024年05月07日23:59:59通过(略)网站 (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5月23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略)(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 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市**区南(略) 2号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市**区翠屏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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