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 | ******市梨香南路东北侧华誉﹒怡景苑6栋综合办公楼9层 | 报价:917500(元) | 91.3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 | **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 | 1、**引洪渠一条,全长6.8千米。 2、分水闸12座。 3、农桥2座。 4、标识牌5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50天 | 谢燕 | 新265****811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建萍,欧冬图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美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加盖[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00万元。
2、代理报酬的收取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团结路339号
联系方式:133****8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海****酒店)2105
联系方式:133****5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平
电 话:133****5283
2024年04月17日 2024年04月29日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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