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033
二、(略):
(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福海科技工业园A1栋402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拟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为(略)食堂提供就餐服务,满足党校教职工及培训接待用餐需求,费用据实结算, 具体详见(略)文件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书红、刘文娟、赵朝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略):
本项目不收费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略)(谈判、磋商、询价)公告(略)(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略)
3.开标日期:(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略)
6.信誉(荣誉获奖):(略)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略)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略)
(二)提出质疑的时(略),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5月1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略),应当由(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略),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财政局:(略)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略)文件.pdf详细(略).pdf信誉一览表.pdf业绩一览表.pdf否决投标的情况.pdf中小(略).pdf采购人(略).pdf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