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路至安澜路)的变更公告 关于******示范区(三期)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扬帆路(**路至安澜路)的澄清与修改(一)(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 联 系 人:吴秀锋 电 话:136****99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 联 系 人:吴秀锋 电 话:136****9907 修改为: 招 标 人:**** 地 址:****园区城兴路10号 联 系 人:吴秀锋 电 话:136****99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三潭路华鸿3-111 联 系 人:汪亮 电 话:136****5563 电子邮件:/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1投标文件组成”中“1、资信标(由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工具 4.0 版本生成的资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9)证书材料: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采用电子证书,按规定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则该电子证书无效。”修改为“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和“三类人员”B 类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 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76-****851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园区城兴路10号 联 系 人:吴秀锋 电 话:136****99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三潭路华鸿3-111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136****556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盖章) 监督部门:****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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