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1-1 | 其他服务 | 医院(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略)); (4)《节能产(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略)(财库〔201(略));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略));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略)〔2021〕35号);(13)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新提升有关事项的通知(宝市财办(略));(1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略){2022}1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能力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8)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略)gov.cn/) 查询未因行贿罪原因受到处罚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略)至 (略),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 (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领取磋商文件:在发售时间段内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4:0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送至(略)(地址:(略))领取磋商文件。
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