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29 】
**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境内)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境内)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II标段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投标限价:28.00万元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
5.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
6.招标人代表:赵先生 ;联系方式:0552-****765
7.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27.58万元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之日止。
(3)项目负责人:徐峰,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1****0149
(4)投标人业绩:
①项目名称:洪汝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合同金额:44.75万元,业绩时间:2020年10月;
②项目名称:**县澧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合同金额:28.19万元,业绩时间:2019年9月;
③项目名称:**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合同金额:152.06万元,业绩时间:2019年9月。
(5)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项目名称:**省包浍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合同金额:60万元,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名称:芜申**青戈江段(青戈**-三里梗)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验收技术咨询,合同金额:30.00万元,项目负责人。
8.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兆工程****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28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示单位:****、**安兆工程****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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