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产业配套提升工程—****开发区****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编号: ****)
更正公告(3)
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开发区产业配套提升工程—****开发区****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6日
二、更正内容:
序号 | 条款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4年2月6日09时30分 | 现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16日09时30分 |
2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对原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调整 | 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备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 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每标段只能选一种计税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备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 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每标段只能选一种计税法】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2 月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1月 25日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5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4月28日 |
5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一)企业基本情况情况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房建类项目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的每个5分,满分5分(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不提供业绩得0分,证明材料未齐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在建房建类项目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的每个5分,满分5分。 注:业绩材料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业绩得0分,证明材料未齐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房建类项目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的每个5分,满分5分 注:证明材料以“桂建云”信息为准,不提供业绩得0分。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在建房建类项目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的每个5分,满分5分。 注:证明材料以“桂建云”信息为准,不提供业绩得0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发布公告媒介: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cgggzy/、**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地址:**市**区公车路150号
联系人及电话:苏工,0770-****96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长虹路10号万科**区21号楼四层401号房
项目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0771-****66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001]****开发区产业配套提升工程—****开发区****服务中心项.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更正公告(3****开发区产业配套提升工程—****开发区****服务中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