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钢构厂房及管理用房租赁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省**市**湾新区海虹街道翻身村97号(自主申报);
中标价:80100元/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文静、徐飞、高茂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X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废标单位:******经营部(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创E汇四楼D16,联系电话:138****614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39****123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创E汇四楼D16
联系方式:138****6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欢
电话:138****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