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有限公司向****提出《**至马场坪铁**北延伸线(九标段临时用地工程补征)使用林地申请》,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使用林地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申请人
****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至马场坪铁**北延伸线(九标段临时用地工程补征)。
三、拟使用林地位置
项目使用林地位于**县珠藏镇羊关村、桐子坡村,江界河镇桂花村、茶园村。林地小班详见附表2-1。
四、拟使用林地森林类别
国家二级公益林:面积3.2207公顷,林木蓄积50.3立方米;
地方公益林:面积2.8423公顷,林木蓄积30.8立方米;
一般商品林:面积2.2896公顷,林木蓄积23.6立方米。
五、拟使用林地地类
乔木林地:面积5.0167公顷,林木蓄积104.7立方米;
竹林地:面积0.2851公顷,无林木蓄积;
一般灌木林地:面积3.0508公顷,无林木蓄积。
六、拟使用林地用途
临时施工道路:面积3.2282公顷,林木蓄积65.8立方米;
工业场地:面积2.5356公顷,林木蓄积26.8立方米;
施工营地:面积0.1328公顷,林木蓄积1.8立方米;
弃土场:面积2.4496公顷,林木蓄积10.2立方米;
拌合站:面积0.0064公顷,林木蓄积0.1立方米;
临时库房不涉及占用林地。
七、使用林地期限
均为临时,林地面积8.3526公顷,林木蓄积104.7立方米。
八、使用林地林地、林木权属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面积8.3526公顷,林木蓄积104.7立方米。林地所有权均为集体,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
九、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申请用地范围的林地和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5月9日前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邹 创 联系电话: 085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