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华南总部及瓶盖智能生产基地项目2号宿舍(框架剪力墙14层1幢)施工许可
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金富科技华南总部及瓶盖智能生产基地项目2号宿舍(框架剪力墙14(略)) | ||
建设地址 | **市厚街镇科技工业城恒通路与怡景路交汇处 | ||
建设规模 | (略)平方米 | 合同价格 | (略)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勘察单位 | **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市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 | **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张雄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勘察(略) | 刘合伍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罗育农 |
施工(略) | 梁勇 | 总监(略) | 李小荣 |
合同工期 | (略) | ||
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略),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略)。
六、建(略),应当向发证机(略),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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