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夹浦镇喜鹊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夹浦镇喜鹊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8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 | 972372 | 金晶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4175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90 | 99.18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1 | **** | 项目负责人 | 金晶 | D级 | 6.67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最新的投标保证金免缴的A级信用评价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2 | ****公司 | 改变了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定综合单价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3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4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5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技术标评审内容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公司 |
联系人 | 顾工 | 联系人 | 王喆 |
地 址 | **市长**夹浦新街11号 | 地 址 | ****广场A座25楼 |
电 话 | 182****8599 | 电 话 | 158****8103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办公室 电话:****639 地址:**省长**锦绣路8****中心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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