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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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1 | ****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丙纶和锦纶三色BCF产品项目 | 改202********0014 | 2023年4月28日 |
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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