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2024年食用畜(水)产品定量检测采购项目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11幢三楼1-10、25-35号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评审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2024年食用畜(水)产品定量检测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略)(水)产品定量检测采购项目,全年抽检食用畜(水)产品650批次,检测种类包括肉及副产品、蛋、饲料、尿样、水产品等,共650组。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略),联系方式:18155772125,邮箱406892382@qq.com。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略)
地 址:(略)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