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监控设备维保项目组织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监控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
3.1本次磋商共一个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3.2预算金额:每年13.5万元
3.3最高限价:每年13.5万元
3.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5合同履行期限:2年
3.6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共一包,主要内容包括****监控设备维保。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5.1如受托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5.5报价人近一年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原件;
5.6报价人近一年最近一次依法缴纳的纳税凭证原件;
5.7报价人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8信****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5.9“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5.10报价人出具的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1本公告第四条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贰套(胶装成册)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2:00,15:00-17:00
6.2发售地点:****
6.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协会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闫先生
电 话:151****404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中心A座9层
邮 编:041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5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