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重新招标)
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市段(监理)(重新招标)
递交时间:2024-04-30 15:18
****001Z02 |
无要求 |
2024-05-24 08:30:00 |
90天 |
暂无 |
其他 |
60,000元 人民币 |
3,059,136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4-05-24 08:30:00 |
无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市段(监理)(重新招标)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市段(监理)(重新招标)(招标编号:****),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1:“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2.2.4(1)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还需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一项(完工或竣工)工程**投资不小于5000万元的堤防提升工程并且近五年内获得****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贡献人加2分;专业监理工程师还需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近五年内获得****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贡献人,每项加1分,满分2分。 (1)近五年内获得****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已在信用分体现,明显存在重复加分,建议取消。” 答:该项目不存在重复加分,招标文件条款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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