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通路(廊万路-大皮营引渠)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廊发改投资[(略)廊审批招标核[(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中通路(廊万(略))路段进行改造,道路全长约 5505m,改造内容均位于原有道路红线范围内。其中,廊万路至万采路路段实施路灯拆除及恢复工程;万采路至大皮营引渠路段(略)
2.2 工程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广阳区万庄组团内。
2.3 总工期: 39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76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略):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6投标报价上限:(略)
3.1 本次招标(略)
(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略),并在人员、(略)(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略)(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略)。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同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略)、施工项目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公(略)(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略)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略)”评审相关规定。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略),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9 时 00 分至 (略)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n/)自行下载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5月27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略)(*.LFT 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一平工(略)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43号地 址:廊坊市自然公园东门2号院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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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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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