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浦口区高粱试点种植种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区高粱试点种植种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5-06 11:16
项目编号: XZP202****600094
项目名称: 2024年**区高粱试点种植种子采购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4年**区高粱试点种植种子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拟采购种子一批 |
范围 | 2024年**区高粱试点种植种子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5-07 09:00 至 2024-05-11 17:00 |
获取方式 | 1)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2)报名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联系电话号码,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17 10: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5-17 10:30 |
开标地点 | **市**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2层M12会议室。 |
其他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关于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件壹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江浦街道**路4号
联系人:朱科
电话:025-****12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2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572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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