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07 14:50
90天 |
资金现金 |
1,600,000元 人民币 |
76,968,298.62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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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园区****基地(D11-7/01地块一期)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质疑1:是否有业主****委员会,参与评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委员会。 质疑2:我公司是2020****公司,审计报告可否提供21年、22年、23年的审计报告 回复:可以提供自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质疑3:有项目经理答辩,那肯定有业主专家存在。我相信你们****委员会进行回复。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委员会。 质疑4:是否有业主专家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委员会。 二、补遗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的‘9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14. 竣工结算14.2.2.6’中的“****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现修改为: “******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2.财务要求’,现修改为: “2020年、 2021 年、 2022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备注:2020****公司,可以提供自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8298.62元(大写:柒仟陆佰玖拾陆万捌仟贰佰玖拾捌元陆角贰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065.07元(大写:贰佰贰拾肆万零陆拾伍元零柒分),各投标人《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说明:以上答疑、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以本次变更后的为准。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