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招标采购 | |
****开发区 | 生成日期:2024-05-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新材料产业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边坡治理林地调查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 失效时间:暂无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新材料产业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边坡治理林地调查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成交)价款:
边坡治理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临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248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合计总价:54800.00元(大写:伍万肆仟捌佰元整)
二、其他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地址:**市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9****9036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市东塘****办公室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56****133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