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工砂采购项目
邀请书
采购类别:辅料类(注:新用户时请选择此类别,否则无法报名)
1. 采购项目条件
各供应商:
****2024年人工砂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司参与本项目报单。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集团隶属于世界500****集团,是一家以新材料、新能源、摩旅文化为核****集团,同步战略投资低空出行、商业航天和创新孵化业务等。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新材料上下游投资与开发、材料加工、分布式能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电池制造与回收利用、摩托车制造及摩旅文化推广。成立仅4年以来,****集团资产规模已超1000亿元,实现年营收近500亿元,员工26000人,专利数超1.5万项。
****公司原属**市国有企业,公司始建于1956年,****煤矿,1995年成立****矿务局,2013****集团,企业历经60多年的艰苦创业,发展成为涵盖煤炭、电力、电解铝、氧化铝、碳素、铝精深加工、生态锰等多行****集团,构建起煤电铝一体化、生态锰产业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是广****基地、****基地、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煤矿、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19年,**自治区、****政府****集团,****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后,****集团投资运营企业30余家,资产总额269亿元,员工近10000人。
********集团****公司。
2.2采购范围:
2.3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下午14:30(具体以采购主管单位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公司采购中心(会议室)
2.4供货地点:
****市**县马隘铝产业园****内;
2.5供货时间:
供货周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逐批到货,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3 近年来有较好业绩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3.4 具有自行生产制造或经营范围;(目前存在并有可能接受招标人的请求为招标人进行实际考察的)。
3.5非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厂家的授权书及质量承诺函。
3.6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价及相关要求
4.1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月度结算付款,每批产品经甲方按本合同附件2《质量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入库后,按实际到货(甲方)过磅总重量乘合同(产品清单)单价结算;
每月供货产品验收合格入库后,次月5日前将上个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数量、质量出具结算单依据,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5日内支付。
付款均使用电汇形式支付。
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应按调整后的最新税率计付合同款项,即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受国家税率调整的影响。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对应批次产品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4.2议价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通过现场报价方式进行,开标时请带上初始报价、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开标时间、地点详见2.3!
4.4 评定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人。
5.确认
贵公司收到本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05月13日12时前将确认通知(附件2)以邮件方式反馈给招标人商务人员,以确认是否参加。在本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单位在递交邀请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形式。
投标保证金5万元电汇到以下账户:
开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 号:450********050702700
(汇款时备注:****项目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帐(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后退还,第二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第一预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才能无息退还,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无息退还。
6.4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明示或以其他行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或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
2)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明示或以其他行为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恶意竞争、经营财务发生较大变化等自身原因要求放弃中标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行为获取中标或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7.特别约定条款:
鉴于卖方通过参加买方的招投标活动或竟争性谈判而取得签订本合同的资格,在合同签订后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买方发现卖方在投标或者与买方谈判过程中有虚构事实,从而使买方误信卖方符合投标或者谈判条件,进而卖方中标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情形,则买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自买方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卖方合同终止日起本合同终止。
8.联系方式
公司 | : | ****公司 |
地址 | : | ****市**区东增路188号 |
网址 | : | |
联系人 | : | 商务:颜鉴毅 134****2494 技术:张家志 139****6771 |
邮箱 | : | ****@geely.com |
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