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5-09 12: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9日至5月6日我局对正洋(**)钢结构工程生产制造项目、伊犁新****公司生化污泥掺烧项目、**超纯金属材料制备及高端电****基地项目(一期)、**县西部片区123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期滴灌带厂)、**县科蒙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684(环评处)
传 真:0999-****132
通讯地址:****市**西路**路1号
邮 编:835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正洋(**)钢结构工程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函〔2024〕79号 | 2024-4-29 |
2 | 关于伊犁新****公司生化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环函〔2024〕80号 | 2024-5-6 |
3 | 关于**超纯金属材料制备及高端电****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函〔2024〕81号 | 2024-5-6 |
4 | 关于**县西部片区123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期滴灌带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环函〔2024〕82号 | 2024-5-6 |
5 | 关于**县科蒙乡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环函〔2024〕83号 | 202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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