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龙头企业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委员会****发改委发〔2024〕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交货地点:**县沙坪镇毕桥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县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龙头企业能力提升工程-实验室仪器设备(一标段)采购。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507.8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快速粘度测定仪 (RVA )、近红外分析仪、全自动脂肪测定仪、种子活力分析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米饭食味计、质构仪、瓶口分液器、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硬度粘度仪、热红外成像仪、植物病害快速诊断仪、育种管理软件+网络版、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离心机的供货(采购,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期:9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县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龙头企业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共分为六个标段,****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二标****实验室、三标段为LED智能化显示屏采购、四标段为加工包装设备采购、五标段为二维码系统设备采购、六标段为农机设备采购。其中: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估算金额 |
一标段 | 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 507.82万元 |
二标段 | ****实验室 | 38.75万元 |
三标段 | LED智能化显示屏采购 | 41.87万元 |
四标段 | 加工包装设备采购 | 385.05万元 |
五标段 | 二维码系统设备采购 | 23.13万元 |
六标段 | 农机设备采购 | 68.34万元 |
合计 | 1064.96万元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陶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5101 | 联系电话: | 187****595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