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吨/年羧基丁苯乳胶扩产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7万吨/年羧基丁苯乳胶扩产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7万吨/年羧基丁苯乳胶扩产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化工产业园****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73°,北纬35.73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化工产业园****厂区内,总占地面积8000m2。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7万吨羧基丁苯乳胶。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焦经理
联系电话:150****3735
通讯地址:**省******工园区联想大道中段与汶河路交汇处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37-****666
单位地址:****广场407、711
4、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收集工程资料与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环保对策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是否了解?
(2)您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
(4)对项目的建设实施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5)您对该项目还有哪些其他看法和建议?
6、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GG6TinZzDEelgakB8p-yPg 提取码:bqmv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从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的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0月9日-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