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蔬菜及干货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招标项目名称:****蔬菜及干货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
序号 | 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整包 | ****蔬菜及干货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 1项 |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按月按实结算,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预算金额650000.00元(按实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结算方法 |
整包 | ****蔬菜及干货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 (1)本项目以折扣率方式报价,最高折扣率:99%,超过此折扣率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以每天的“采购计划单”及“送货清单”数量明细及价格,按月结算; (3)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如当月累计总金额为100000元,投标折扣率为90%,则结算价为100000×0.9=90000元; (4)基准价格是以随机抽取****农贸市场****超市的相关产品平均价格为参考价。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配送食材的价格进行抽查核实,核实价格以一周内的价格作为基准。 |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3.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政府采购活动;
3.9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
4.1请各单位从2024年 5 月 11 日起至2024年 5 月 14 日17时00分止(**时间),在********公司(地址:**市**区**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5.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2 日 10 时30 分(**时间),地点为********公司开标室(地址:**市**区**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邀请公****总局****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n/xt/发布 。
8.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人名称:****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38****9597
地 址:**市**区**大道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周金海
电 话:0731-****9779
地 址:**市**区**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