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规范优化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22: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8室。 | ||
预算金额 | ¥27.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子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22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古牧地西路1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钱文虎0991-****5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子婷181****62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规范优化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全面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协助重点研判阶段工作、编制项目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编制PPP项目补充协议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残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2)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2套。)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响应)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方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古牧地西路150号
联系方式:钱文虎099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9室
联系方式:周子婷181****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 181****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