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外包服务单位,****发电厂飞灰填埋处置项目飞灰填埋作业外包进行劳务服务,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年,相关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电厂飞灰填埋处置项目飞灰填埋作业外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机关名称 | 无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000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年。 | |||||||||||||
建设地点 | **市昌荣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5月17日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是指依法存续的具有法人地位的****集团,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承包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包方必须有一个以上的生活垃圾或飞灰填埋项目承包业绩,承包方必须独立承包,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包,不允许转包。 (3)承包方应有足够数量的、持相关证明的劳动服务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 2.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无 | |||||||||||||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须在2024年5月30日16:30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银行****公司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交纳账户: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 帐 号:320********800000899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未按时缴纳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未中标,则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4.****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招标疑问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提出。 5.本项目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同时在本次招标结果在京城机电阳光采购平台(https://sun.****.com/)同步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投标报名及招标 (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0日 至 2024年5月17日,从****购买。 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或者电汇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件购买 请提前联系。 发售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7日 自招标公告之日起每日8:00-16:3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省**市昌荣镇存德村-****综合楼二楼202室。 | |||||||||||||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电话 联系人 | 地址:**省**市昌荣镇存德村-**** 联系人:黄优民 电话:181****2390 邮箱:****@qq.com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地址:**省**市昌荣镇存德村**** 联系人:黄优民 电话:181****2390 邮箱:****@qq.com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1.4 | 项目名称 | ****飞灰填埋处置作业外包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飞灰填埋处置作业外包服务 |
1.3.2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3.3 | 交货地点 | **省**市**市昌荣镇**** |
1.3.4 |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合格(注: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承包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包方必须有一个以上的生活垃圾或飞灰填埋项目承包业绩,承包方必须独立承包,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包,不允许转包。 (3)承包方应有足够数量的、持相关证明的劳动服务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但应满足下列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1.9.1 | 踏勘现场 | 联系人:不组织 电话: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 允许偏离幅度: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无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1日16时0分 |
2.2.3 | 招标人澄清时间 | 2024年5月16日16时0分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函 √投标报价汇总表 √分项报价表 √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 £联合投标协议 R近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安装资质证书 √企业业绩,供货合同复印件。 □技术参数响应表 □技术规格书 □货物的制造、安装及验收标准 □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 □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等方案 □投标货物产品样本及检测报告、鉴定证书 □售后服务 √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R投标保证金 □其他: |
3.1.3 | 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 无 |
3.2.2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投标总价或单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价格均为含税价,含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辅材费; 3、如实际数量发生增减,投标单价不发生变化。 4、货物分项报价表合计投标报价计算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000元整(最高限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45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须在2024年5月30日16:30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银行****公司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交纳账户: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账号:320********800000899)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未按时缴纳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4.2.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 地点:****二层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开标要求:投标截止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签到并核对身份,否则将被拒绝参加开标会议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
6.4 | 多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 | 无 |
8.1 | 中标人候选人确定方式 | 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一至二名中标候选人,其他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8.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中标方支付2.0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1.00万元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项目合同期满,作业合格、无违约事项30天内全额无息返还。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2、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 |
10.1 | 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 □是 √否,投标人应当编制纸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平台纸质文件扫描件。开标时以纸版文件为准,开标后由招标人核对纸版投标文件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平台上传文件的一致性。投标人对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负责。 |
10.2 | 付款方式 | 1.乙方每季度完成填埋作业及转运任务后需经甲方确认数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合同费用。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飞灰填埋作业及转运任务,或在填埋、运输过程中出现环境、安全事故,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实际结算费用为扣除考核费用后应付的费用。 2.乙方于下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生产单据交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税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付款资料无误后15日内,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
10.3 |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