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医疗器材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 号 | 采购项 目名称 | 需求 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 购时间 | 备 注 |
1 | 某部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 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滚塑箱20个、台式计算机5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3台、自动体外除颤仪模拟机1台、心电监护仪3台、呼吸机1台、全自动胸外按压仪1台、输液泵1台、电子注射助推器1台、高频电灼治疗仪1台、多功能病床12张、床头柜16个、动态血压计1个、心电图机2台、动态心电图机1台。 卫勤平台:胫骨穿刺模拟模块2套、静脉输液模拟模块2套、导尿模拟人1套。 练习伤防治体系:便携式伤超声波治疗仪1台、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1台、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4台、便携式生物陶瓷袋8件、筋膜枪10个、理疗按摩床5张、振动加速练习器1台、综合练习器1套、力量练习套件1套、智能磁控椭圆机3台、频谱治疗仪1台、神经肌肉电刺激仪(QL/N-IIA)1台、超短波电疗机治疗仪1台。 心里服务体系:便携式智能身心反馈练习仪1套、智能反馈型心里减压舱1件、智能互动宣泄系统1套。 | 130 | 2024年6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采购意向受理期限
发布之日起15日内,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5日。
五、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⑦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及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
⑧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⑩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2.特定资格条件
应具备资质: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②《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qq.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
1.商务技术要求见附件1;
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盖先生
办公电话:010-****5335
移动电话:166****5167
地 址:**市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