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浍河翼城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1个项目进行审批决定。现将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3日(2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翼****管理局 ****
附件:1.办结公示浍河**段防洪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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