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柯**“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苦狮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市柯****交通建设****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花园中大道82号 | 地址:**市**街道人民西路47号 | ||||
联系人:陈惠林 | 联系人:胡** | ||||
电话:189****2282 | 电话:183****3345 | ||||
标段(包)名称: | 柯**“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苦狮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01标段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柯**“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苦狮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第 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 1、01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5141元; 02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9144元; 2、工程量清单说明已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3、工程量清单请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 4、原施工图纸已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以本次上传的施工图纸为准,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9.2.5项修改为:安全生产费应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安全生产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承包人还应执行《**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25条目号20.5修改为: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率: 1 ‰; 7、本次补遗书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及时更新。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市柯****交通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 2024年5月 11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市柯**公共****办公室 | 电话: | 0570-****525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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