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国资集团食堂改造项目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 : 2024-05-11
招标单位 : ****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5-17 17:00
“****集团食堂改造项目”(****)澄清公告1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账户: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对公账户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请****银行递交即可):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账户一:
户 名:****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302********249
账户二:
户 名:****
开户银行:建行**市**路支行
账 号:623********00391967
递交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公司/单位代缴的保证金,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注:如有其它条款约定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此澄清公告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联系方法:
(1)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莫笑 155****8978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汤少军、王坦、任雪松
电 话:150****8621、176****7726、183****1970
****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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