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80/202405-00027 | 组配分类:审批结果信息 | |
****运输厅 | 主题分类:港航、海事、船舶、船员 | |
****关于****道仁新能源**县风电项目一期220kV送出工程跨越涡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 ||
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 文 号:皖交港航函〔2024〕154号 | |
厅港航处 | 发布日期:2024-05-10 14:48:29 | |
2024-05-09 | 生效日期:2024-05-09 | |
暂无 |
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办理****道仁新能源**县风电项目一期220kV送出工程(项目代码:****)跨越涡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材料(以下简称《航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经审核,现予以通过。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与平面布置
拟建线路于**市**县境内、济祁高速涡河大桥上游约4.5公里处跨越涡河航道。工程河段河势总体稳定,与相邻涉航建筑物距离满足要求,与**规划无冲突。线路跨越航道档档距450米,两侧杆塔均位于大堤背水侧,一档过河。同意《航评报告》中的工程选址**面布置方案。
二、代表船型、船队
涡河航道规划等级为Ⅳ级,原则同意《航评报告》选取500吨级货船(67.5米×10.8米×1.6米、总长×总宽×设计吃水,下同)、500吨级货船(44.0米×8.8米×2.3米)、1顶2×500吨级顶推船队(111米×10.8米×1.6米)、1拖6×500吨级拖带船队(275米×8.8米×2.3米)作为代表船型、船队,1000吨级货船(60米×10.8米×3.0米)作为兼顾船型。
三、设计通航水位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设计通航水位分析成果,工程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10年一遇洪水位27.73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四、通航净高
拟建线路跨越档缆线设计垂弧最低点高程58.21米,通航净高30.48米,满足Ⅳ级航道通航要求。
五、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设置管线标,并负责标志的日常维护。
六、作出本审核意见的基础性资料
《****道仁新能源**县风电项目一期220kV送出工程跨越涡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运输局关于征询****道仁新能源**县风电项目一期22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省地方****服务中心关于****道仁新能源**县风电项目一期220kV送出工程跨越涡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意见》。
七、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及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相关管理机构,对本审核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安****执法监督局。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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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