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5月0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2024-05-08 08:28:18主题词:发布机构:发文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072
传 真:0931-****970
通讯地址:甘****广场南路77号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邮 编:73003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区330千伏九墩滩3号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 **市**区、**县,**市**县 | **** | ******公司 | 本期项目**九墩滩3号升压站,并从九墩滩3号升压站出线,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已建的750kV**变,并在GA143号塔基附近“Π”接进入九墩滩1号升压站。国家电网在本项目线路沿线(西沟附近)拟规划建设750OkV水源变1座,本期**线路待750OkV水源变建成后,将其“Π”接进入750kV水源变,最终形成750kV**变~750kV水源变的750kV线路。因此,考虑到后期国家电网规划及经济性,本期750kV**变~拟建750kV水源变段线路按750kV标准建设,但在750kV水源变建成前,降压330kV运行。 | 本工程属于国家基础设施,输电线路不属于污染环境、破坏**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也不会排放污染物。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将采取积极有效的生态影响防护措施,将工程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工程交流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线路附近水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产生影响。运行期巡视检修人员的固体废弃物应妥善收集,禁止随意丢弃。巡视人员应合理规划巡视路线,尽量减少在保护范围内穿行长度,****车行巡视道路,尽量利用现有的农耕路、步行道,降低巡视活动对保护区地表植被的践踏、破坏。 变电站升压****公司按规定定期抽检,经检定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铅蓄电池做退役处理,后经鉴定无法再利用的申请作为危险废物,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公司确定的有资质处置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变电站及升压站站内设有垃圾分类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站外垃圾转运站,线路维修人员维修完毕后将垃圾收集至当地指定转运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对评价范围内的公众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于2023年3月10日在**环境信息公示网(http://hjxxgs.com/lianxiwomen/)发布了本项目的第一次网络信息公示。在公众参与调查及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反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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