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员会文件
涪发改委发〔2024〕43号
**市****委员会
关于马武镇石朝门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马武镇石朝门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马武府函〔2023〕278号)收悉。****政府《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府发〔2021〕22号),以及区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施行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1〕711 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马武镇石朝门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马武镇石朝门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址:**区马武镇石朝门村。
五、建设性质:**、改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石朝门村“木本切花”产业示范区域为重点,拆除彩钢棚1200㎡、平改坡2185㎡,改造门窗52套、外立面修复7366㎡,防水墙裙115㎡;修复破损院坝504㎡及院坝栏杆90m,规整庭院排水沟121.3m、购置用于制作约120㎡的圈舍制作材料;C25砼浇筑入户道路335m3,宽1.2/3.5m,砌筑片石原公路边沟3.8km;设置垃圾分类围栏4个;******交易中心260㎡、公厕6座、停车场450㎡、三格式化粪池4个;二期居民点环境改造2400㎡、一期居民点喷滴灌系统一套、土地整治改造15亩以及配套设施等。
七、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7.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6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央)。
八、建设工期:6个月。
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不再进行项目概算评审。请各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该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附件:马武镇石朝门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核定表
**市****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