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引调水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泵站1处,安装管道5公里以及电源设备等配套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000.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等相关招标事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1.8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5-14 00:00至2024-05-1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5-14 00:00至2024-05-1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比选公告发布期间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100分。2、申请人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2个水利工程类类似业绩,每个项目的估算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3、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1个水利工程类类似业绩,且项目的估算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4、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至少一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以上人员须受聘于申请人单位,并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等证明)。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注:a、申请人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从业资格截图、职称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b、申请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省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严禁提供虚假业绩。比选申请人将相关资料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邮箱:****@163.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将视为无效参选。 | ||||||
联系人 | 钟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3-****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