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江村河坑口至磻村段(含箬坑至小易坑段、兔耳溪桃源村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答疑澄清】**县江村河坑口至磻村段(含箬坑至小易坑段、兔耳溪**村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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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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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31分
招标人确认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4-05-13 17:09:3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4-05-13 17:26:2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130960B-****0508-000207-3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5-13 17:26:37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A | **县江村河坑口至磻村段(含箬坑至小易坑段、兔耳溪**村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4862.28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江村河坑口至磻村段(含箬坑至小易坑段、兔耳溪**村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年5月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账号:225********100****001052”,现修改为“账号:225********100****001057”。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函中“7.企业财务状况(1分)”评分项,本项分值加到投标报价分值中。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审内容现修改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报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时得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个百分点加3.1分,最高31分。得分内插,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梅城大道农业大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59-****8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1-****219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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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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