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棚户区改造(团结镇片区)外配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6: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ZCS)2024-028号
项目名称:**县棚户区改造(团结镇片区)外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县棚户区改造(团结镇片区)外配套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团结镇片区)外配套建设施工图设计项目”位于****县城南团结镇,包含富强路、五一路两条市政道路改造及一处口袋公园建设。富强路西起G218,**五一路,全长734.82m,现状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本次设计拓宽机动车道,完善道路附属设施。五一**起孔雀河,南至富强路,全长637.32m,现状只实施机动车道,为了保证行人的通行需求,本次进行五一路西侧绿化带及人行道设计。富强路共编制道路、交通、道路照明、绿化、灌溉、电力土建、给水管道、口袋公园建设工程共8个分项;五一南路共编制道路、绿化、灌溉工程共3个分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6月31日之前(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6: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6: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使用的CA,可与**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CA服务热线0991-****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准备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备份文件(BFBS格式)参与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20号
联系方式:189****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
联系方式:199****9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99****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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