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2024年维护服务项目
谈判邀请函
****:
根据《**工务段招议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段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特邀请贵单位进行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江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2024年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省 **市 **长江大桥
项目规模:对**长江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包含视频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故障处理,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评估报告,系统软件升级与更新,系统运用培训等。
招标范围:系统软、硬件的全面检查、维护、故障处理,软件更新升级,人员培训,数据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等整个系统的维护和数据分析评估工作。
二、招标要求
项目承接形式: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含税)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由于该项目是在既有运营铁路上进行检查、维护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天窗、夜间作业等不利因素要充分考虑,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本项目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具均有投标单位自备。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作业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报价依据和相关费用要求:
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及维护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和总价的依据。检查、维护所需的材料自购,机具设备自备。
对检查维护作业中涉及的治安、消防、环保、市政、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三、维护周期
本项目维护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维护周期内中标单位做好定期检查、故障处理,及时提供数据分析评估报告。
四、质量要求
系统定期检查:系统维护服务期内,中标方对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系统软件运行状态检查、硬件设备运行状态检查、数据通讯和网络传输状况检查,检查频次为远程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
系统维护:在使用系统期间或中标方定期检查发现系统故障,中标方立即进行远程处理故障,如远程无法处理故障,中标方须立即制定现场处理方案,并尽快派人前往现场处理故障。如设备故障现场无法修复处理时,由中标方向招标方提出设备返厂维修或设备更换(含更**新增,下同)申请,经招标方批准返厂维修或更换,当年度设备返厂修或更换累积超过10000元以上时由招标方组织安排设备采购或委托中标方代办采购或返厂维修,经招标方验收后由中标方负责设备现场更换和恢复安装调试服务。
数据预处理:负责系统监测数据分析和海量数据处理及转存,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有效管理。
数据分析报告:系统维护服务期内,中标方负责系统监测数据分析工作,提供季度数据分析报告和年度数据分析评估报告,季度数据分析报告每季度一期,每年四期,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提交。年度数据分析评估报告一年一期,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内提交。
系统软件升级与更新:系统维护服务期内,在不影响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工务段同意,中标方提供监测系统软件升级和更新。
系统培训:**工务段在开展系统管理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或开展技术专题工作,中标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派人提供现场服务和人员培训。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中标人在施工前必****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统一,要求如下:
桥上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工务段现场带班人、负责人的现场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设备安全。
每次现场作业后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更换或新增要安装牢固,做好标识和保护措施。
五、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项目预付款、进度款等的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报价单等内容,以上内容不全、资质不清者视为不响应,标书胶装密封参会提交。
七、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谈判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4:00
谈判地点:**工务段招标会议室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谈判及成交方式
****工务段谈判小组成员面谈,确定成交单位。
九、其他内容
联系人:经开部李林威0553-****085/182****0018;**科杨罗扬0553-****055/182****1031。
****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