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4年在**省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归并计划,统一办法,合并实施,探索与**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4****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操作办法、选拔标准完全相同,进校后教学、培养等也无任何差别。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为205名,具体专业(类)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即日起至5月21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其中报考“数学英才班”的考生,须在高中****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科协公示为准,公示网址:gs.****.org)。
****学校组织专家组, 依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种。高中阶段获得数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高中****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一志愿报考“自然科学试验班”或“技术科学试验班”的优秀考生****科协公示为准,公示网址:gs.****.org),报名材料经专家组审核后可评定为优秀。
(三)5月26日公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
(四)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优秀的考生,须于5月27****考试院“**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包含笔试和面试,审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校测和录取资格。
(五)考生参加高考。
(六)6月11日左右组织材料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进行笔试:文史类专业笔试科目为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医学类专业笔试科目为数学+理科综合。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校测分类划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考生进入面试,并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七)高考出分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笔试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21.5-每位专家排名×1.5)
****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技术(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其中各科成绩按A=5分、B=4.5分、C=4分、D=3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九)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0%****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占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0×850+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十)凡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暨“三位一体”招生录取。
****学校****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录取考生名****考试院审核,7月8日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暨“三位一体”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教育厅、****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转专业范围按照当年度****招生章程执行。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教务处和********学院网站,查看《****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工作部门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路220号********办公室
邮编:200433
****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cn
****主页:www.****.cn
********学院主页:shmc.****.cn
****招生网:www.****.cn
****教务处:www.****.cn
********工作部门:021-5566 4607(仅受理信访举报)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bm.****.cn
**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pgzy.****.net:8011
七、附则
(一)如教育部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对招生简章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发布。
(二)本简章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