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镇映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2023〕3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区**镇和中和镇 ,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中和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护岸长5774.83m;**22 条穿堤排洪涵;**1条城镇内排水管网;修复人行桥1座;****广场;河道疏浚;太阳能路灯等。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综合治理河道长1.87km,治理护岸长3.7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3.74km、**堤顶防汛道路4.04km、**穿堤箱涵6处及管涵7处、**应急避难平台1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573.6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375.67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和易信****公司设计的《**区**镇映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根据项目实施地点,将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另行招标。
2.7 其他: /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集团****公司 |
地址: | **市**区**大道中157号 | 地址: | **市**区白鹤街道大义村3组131号 |
联系人: | 张毅 | 联系人: | 龚敏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8****5586 | 联系电话: | 130****460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