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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土让告字〔2024〕12号
****政府批准,****决****县政府南侧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地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县政府南侧待出让地块 | 壶山下街以南、星市街以西 | 18544 | 商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9600 | 4000 | ||||||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开工期限 | 竣工期限 | ||||||
1.0<容积率≤1.6 | ≤35% | ≥20% | ≤43米 | 18544<建筑面积≤29670.4 | 交地之日起 半年内 | 2026年9月30日前 | ||||||
人防工程要求 | 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武人防条【2024】9号)执行 |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4)第015号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 至2024年6月6日9:00
七、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9:00 至2024年6月17日16:00
八、挂牌时间: 2024年6月6日9:00 至2024年6月19日9: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内东、西、北侧须布置不少于3000㎡的沿街底层商业,南侧不得设置沿街商业,整个项目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达到交付条件。
2、受让人可选择如下付款方式:1.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2.出让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少于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款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缴纳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3、项目建成后上述全部****政府指定单位向受让方回购,回购价格为13300元/㎡。
4、本次出让地块绿色建筑等级、配套设施等建设要求按照****建设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执行。
5、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的,****政府公开处置。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中心(武**北岭新区****B楼119室)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8318、****6893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5****1503
****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