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综合运营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5-511825-04-01-848117】FGQB-0049 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现有约 3550 平方米的主体建筑按一主两副功能区进行打造,主功能区为竹海渔 乡博物馆;副功能区为****发展中心****基地和多功能沉浸式光 ****中心,并开展室内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及展陈布展;**长约 135 米、宽 4 米的钢架结构人行**一座及观景平台;配套户外游览导视系统及人行闸等相关 设施设备;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的全部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5-20 00:00至2024-05-2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5-20 00:00至2024-05-2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工程招标法规咨询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评审表和公示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3.以上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4)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需要作出承诺)。2.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3.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申请人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及两名专业技术人员自收到(或应受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到比选人处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且申请人不得提起索赔(附承诺书,格式自拟)。4.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盖章发送至邮箱:****@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5.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分别计算。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5-****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