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东**镇库区产业改造项目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发〔2023〕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及道路(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东**镇狮子村、**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粪污**化利用厂房建设****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复建库区道路约0.36km(包括混凝土挡土墙,C25水泥混凝土路面、管涵混凝土翼墙及**墙、Φ2000mm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等附属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747.6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23.****478万元(其中厂房建设323.762113万元,公路299.69393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基地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一期))和****水库大水沟至东华寺、大水沟至三丘田复建道路工程),其中建筑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厂房主体以及厂房范围内的场平土石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要求。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东**镇正街107号 | 地址: | **市**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赵雪松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7****9923 | 联系电话: | 151****395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东**镇库区产业改造项目(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00551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路支行 | 623********00652999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12610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19232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7162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23695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990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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