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文化建设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拟对某单位文化建设物资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文化建设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人民币:819543.50(大写:捌拾壹万玖仟伍佰肆拾叁元伍角整) |
项目分包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近10天内“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 5、中****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n/)栏目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政府采购政策 | 1、按照 2、按照《****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起止时间 | 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方式 | 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网上报名邮箱:****@163.com) |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 价 | 500.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地点 | ****(**省**市城**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3楼10329号)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134 电子邮箱:****@163.com |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时间) |
磋商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时间) |
磋商地点 | ****(**省**市城**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3楼10329号) |
磋商保证金 | 各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磋商企业公章) 磋商保证金金额:16000.00 元整(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820********809256 缴纳时间: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 应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 式 |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本须知附表中指定的账户。 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0****6500 联系地址:**省****县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 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971-****134 电子邮箱:****@163.com 地 址:**省**市城**五四西路76号喜欢里天街2号楼3楼10329号 |
公告发布地址 |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同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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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