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宣传推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日报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广播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11:00 |
预算金额 | ¥4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齐、冷霄香、李晓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2763/159****705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文帝大道 8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22-****3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齐、冷霄香、李晓霜 027-****2763 | ||
附件: | |||
附件1 | **日报宣传推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日报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公益性广告、系列报道、新媒体传播等活动推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机关报,****市委主管,****编辑出版。 **日报秉承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办报宗旨。是公益性广告以及系列报道的独家宣传**。
2、****拥有丰富的制作经验,并积累有许多相关**,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制作和报道编制经验。能制定详细的广告策划书,能满足公益性广告宣传的条件。
综上,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情形,可依法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编钟大道1****中心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文帝大道 8 号
联系方式:0722-****39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周齐、冷霄香、李晓霜 027-****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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