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程序,********示范区旅游驿站(南)项目预算审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旅游驿站(南)项目预算审核
二、采购人名称:****
地 址: ****示范区创业大厦12楼
联系人:刘益康 联系方式:0915-****161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恒口示范区旅游驿站(南)项目,项目****示范区。建设规模及内容:**框架结构旅游驿站一处、建筑面积314.15平方米;**框架结构公厕一处、建筑面积73.96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室外围墙、室外雕塑及场地回填)等工程内容。送审金额****776.34元。
项目用途:恒口示范区旅游驿站(南)项目预算审核预算评审。
采购预算:7500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采****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总局联合印发《****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磋商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
3、联系人:刘益康 电话:0915-****161
4、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磋商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附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期限内送至****。报名后领取文件电子版,报名资格不能转让。请报名供应商自带U盘拷取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4:20
2、磋商时间:2024年5月30日14:20
3、磋商地点:****
八、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