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中医院清毕院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中标公示
****医院清毕院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 |
中标人名单
1 | ****0115MA6DJ6U35N | **** | 总价 | 人民币48000元 |
2 | ****0198MA6J4JY13X | **景****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49000元 |
3 | ****0198MA6GU6715P | ****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49800元 |
****医院清毕院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 | 2024年5月20日 |
项目名称 | ****医院清毕院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
招标人 | 名称:**** 联系人:周弈衡 联系电话:151****4785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83****2706 |
竞谈时间 | 2024年5月17日下午16:00时 |
竞谈地点 | ****会议室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报价(元) | 48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景****公司 |
报价(元) | 49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报价(元) | 49800.00 |
公示期 |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3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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