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房物业服务需求公示(****)
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将采购需求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三、项目概况:拟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主要包含公寓房、房改房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办公区域保洁及管理和空置房地产巡查,具体服务要求要求详见附件一
服务地点:**市、**省**市、**市、**市。
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388.40万元。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17时30分止(**时间)。
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详见附件二),请在公示期内,按附件要求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我部指定邮箱,含书面盖章扫面PDF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合并压缩。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建议可发送到我站指定邮箱****@163.com。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74-****8477/134****1153
2024年5月20日